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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愛走路

這是瘦下來之後很愛的一種習慣

只要有時間  下班後

就會延著中正紀念堂前的中山南路緊接著羅斯福路散步回家

有時候半小時   有時候一小時

如果再可以  就從羅斯福路一段走到六段回家

所以我很能走

出國在外流浪  靠雙腳是必需的

每天走上6、7個小時是家常便飯

所以"鞋"對我很重要

去年日本行  走壞了一雙我非常喜歡的鞋

之後找到同廠牌  卻再有沒有同一個款式可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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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很柔軟  沒有重量

對  它真的讓我感覺不到鞋子的重量

所以走起路來非常的輕鬆

以致於在東京5日漫遊下

在明治神宮的碎石參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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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成了無可挽救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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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很捨不得丟掉  一直在想如何能修補

看來難度是有點高

現在只能乘著晴天沒下雨把它物盡其用 

下雨天就不用說了  包準浸水濕透整腳

既然無法陪我繼續爭戰旅場

我一直在物色能陪我走透透巴黎的傢伙

原打定主意來雙convers

想說等9月要出門前再來帶它回家

不過

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話說那天去師大夜市逛街買衣服

在即將離開店家時

回眸一對  我們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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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柔軟  同樣的不佔重量

本來因為全白色讓我猶豫許久

好友家華說就這雙啦   這雙是"你的鞋" 

"我的鞋"  這三個字完全命中我的內心思想

原來我也有屬於我自己風格的鞋

於是

放棄了好友說其硬無比的convers

下定離手的買下這雙陪走鞋

我想  在巴黎的日子就靠你了

 

我愛鞋的理由

不在於它的美麗

而是它能陪我走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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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incess10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