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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愛走路
這是瘦下來之後很愛的一種習慣
只要有時間 下班後
就會延著中正紀念堂前的中山南路緊接著羅斯福路散步回家
有時候半小時 有時候一小時
如果再可以 就從羅斯福路一段走到六段回家
所以我很能走
出國在外流浪 靠雙腳是必需的
每天走上6、7個小時是家常便飯
所以"鞋"對我很重要
去年日本行 走壞了一雙我非常喜歡的鞋
之後找到同廠牌 卻再有沒有同一個款式可買
皮很柔軟 沒有重量
對 它真的讓我感覺不到鞋子的重量
所以走起路來非常的輕鬆
以致於在東京5日漫遊下
在明治神宮的碎石參道下
它成了無可挽救的地步
說真的我很捨不得丟掉 一直在想如何能修補
看來難度是有點高
現在只能乘著晴天沒下雨把它物盡其用
下雨天就不用說了 包準浸水濕透整腳
既然無法陪我繼續爭戰旅場
我一直在物色能陪我走透透巴黎的傢伙
原打定主意來雙convers
想說等9月要出門前再來帶它回家
不過
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話說那天去師大夜市逛街買衣服
在即將離開店家時
回眸一對 我們相遇了
同樣的柔軟 同樣的不佔重量
本來因為全白色讓我猶豫許久
好友家華說就這雙啦 這雙是"你的鞋"
"我的鞋" 這三個字完全命中我的內心思想
原來我也有屬於我自己風格的鞋
於是
放棄了好友說其硬無比的convers
下定離手的買下這雙陪走鞋
我想 在巴黎的日子就靠你了
我愛鞋的理由
不在於它的美麗
而是它能陪我走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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